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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让“多语种、高质量、一条龙”愿望完满实现

2008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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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理事长 陈琳


  今年八月二日,温家宝总理提前四天,到医院去看望在八月六日将过97岁生日的季羡林先生。在实际上是季老工作室的病房里,一位学者和一位党国领导人谈到国计民生许多重大话题,其中包括外语教学。


  季老关心地问到英语是否已经普及。温总理说:“小学就开始学了,小学是记忆最好的时候。掌握一门语言,就掌握了一种工具”。季老很高兴,并说“大学外语教育不但要加强,而且要鼓励学生多学几门外语”。


  三天之后,我陪同北京外国语大学书记和校长到医院给季老祝寿。我借此机会,简单而重点突出地向老人家汇报了我因工作关系而了解的近年来我国英语教育的发展改革情况。我说,由于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课程标准》(实验本)和《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普遍实施,目前我国从小学到大学的英语教学已经改变了过去相当长期存在的既有重复又有脱节的现象,而形成了一个科学的、系列的、有头有尾的连贯的整体。我报告季老:这正是早在近半个世纪前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就已提出的一个愿望。60年代初,周总理主持召开过一个小范围的外语教育工作研讨会。我有幸参加。当时,由于我们党与赫鲁晓夫领导的苏共在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两国关系恶化,有必要改变50年代以来在学校中主要学习俄语的状况。在座谈会上,周总理提出了改革我国外语教育的总的指导方针,言简意赅,只有九个字,三句话:“多语种、高质量、一条龙。”他并说外语学习要从小抓起。他用“一条龙”三个字通俗、生动而形象地概括了他所希望看到的从小学到大学的连贯的系列英语课程安排。


  按照周恩来总理的意见,全国多数中学及少数大城市的小学开始以英语为主要外语,在东北等某些地区保留俄语与日语教学。同时,全国各外国语学院均先后建立了附属外国语学校,除英语外还开设其他外语。其中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前身)则开设了联合国规定的六种通用语言(英、法、俄、西、德、阿拉伯语)。这样,就在不同程度上落实了“多语种”的要求。同时,在当时教育部普教司(今称基教司)领导下,建立了包括上述6个语种教师在内的教学研究和教材编写组,着手落实外语教学要做到“高质量”的要求。我有幸主持了这一工作。


  但是好景不长,1965年开始,全国就进入了新一轮的政治运动,教育与经济建设均受到干扰。到1966年中就全面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停课闹革命”使全国教育陷入停顿状态。而“英语”则更被视为“帝国主义的语言”而成为违禁品。


  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尤其是1978年小平同志提出改革开放的方针,我国教育事业,包括外语教育,才开始随着意识形态上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而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


改革开放为外语教育带来生机


  我们倘将1978——1999划为一个时期的话,可以说,这是一个我国英语教育取得很大发展,并实现许多重要改革的时期。这一时期,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而其分水岭就是90年代中先后出版并在全国使用的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初中和高中英语教材JEFC和SEFC。这两套教材的出现和使用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英语教学带来如下几个重大革新。


  一、在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引下,英语教学也在理念上打破过去闭关自守的状况,开始学习和引进英语国家的先进外语教学理论。在教学路子上,引进了交际教学法,冲击了长期统治着我国英语课堂教学的语法翻译法。在课堂教学中,也开始改变主要用汉语讲授语法知识,学生被动“听讲”的局面,逐渐实施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语言实践的做法。


  二、在教材编写路子上,改变了过去闭关自守、完全由国人自行编写教材的局面,开始中外合作。这样,就在机制上为在教材编写中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创造了条件,使教材编写伴随着交际教学法的推介而改变了过去完全“以语法为纲”的编材路子,开始尝试走语法和功能相结合的框架。


  三、开始从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两个方面重视听、说能力的训练,加大课堂听说活动量,开始改变“哑巴英语”和“聋子英语”的状况。


  当然,固有的观念和习惯一时很难改变;新事物的出现对习惯了语法翻译教学法和用汉语教学而自身英语口语水平有限的教师们来说,需要一个适应和再学习的过程。更何况,在整个教育体制中“应试教育”的普遍存在,以及中考和高考试题仍主要以语法为纲并以多种选择等较机械的题型为主的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拖着英语教学改革的后腿。因此,“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存在了一段时间,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直到20世纪末期,交际教学路子和主要以英语进行课堂教学的做法才逐步得到普遍认可。


21世纪为外语教育带来革命性变革


  21世纪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我国英语教育发展进程中的真正性质的革命。在当时分管教育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领导下,开始了基础教育阶段的全面的课程改革。这一改革,已经进行了8年,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就外语教育来说,其成果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或几件大事件中:


  首先是教育部于2001年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规定全国县级以上城市自小学三年级起逐步开设英语课程。由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与需要,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小学及部分城乡结合部的小学很快就先后开设了英语课;而全国各大城市小学则先后自一年级起即开课。且看下表:


年份

全国小学生学习英语课程的比例

2000年

9.70%

2002年

22.10%

2004年

35.10%

2006年

60.50%


  注:平均增长率:8.46%


  这个统计,只到2006年进行全国普查时为止,近二年来自当又有增加。一个非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13亿的人口大国,竟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小学生学习英语,这本身就是世界教育发展中的一个奇迹。在此同时,教育部以极大的魄力和决心,组织人力研制小、中学共17个学科的课程标准,其中包括以英语为主的英、俄、日三个外语课标。经过两年的努力,国家《义务教育阶段 普通高级中学 英语课程标准》(实验本)于2001年编就并在全国试行。其后,又于2003年4月单独编制了《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这两个文件,将自小学三年级起至高中三年级止的十年英语课程,作了总体安排,分为9个级别,建立了基础教育阶段的连贯的,系列的课程框架。这样,就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中,实现了当年周恩来总理所提出的“一条龙”式的英语教育。其后,在2004年,教育部又.制订颁布了《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实际上也是一部大学英语(过去称为公共英语)的课程标准。(此文件于2007年经修订后正式颁布实施。)这一教学要求在制订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基础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标准,使二者在教学目标上相互衔接。


  至此,通过基础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标准》和《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制订和实施,从小学直至大学的国家普通英语教育就真正地、完全地实现了“一条龙”的格局。这是我国在进入21世纪后出现的英语课程革命的第一个体现。而8年来,小、中、大学各层次学生的英语水平,已经由于这一格局的实现而有了普遍的、显著的提高,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英语水平的持续提高,难道不正是英语课程改革和课程标准的功过的最好的诠释吗?


  其次,1999年我国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此次会议的重大决策之一,就是要在全国学校(包括小、中、大学)实施素质教育;并且规定,素质教育必须贯彻在各类学校各种学科之中,外语课程自不例外。根据这一决定,《英语课程标准》在研讨和制订过程中,取得了如下共识:外语课程的目的,不应只是学习语言知识、掌握语言技能,以便掌握一门交际工具,还应有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一门外语的学习,来开阔视野、胸怀全球、增强国际主义意识,吸取他民族文化的精华,丰富自身文化内涵,来提高人文素质。在英、俄、日三种语言的课程标准的研制过程中,三个语种的专家、教师集思广益,制订出一个共同的框架:通过情感态度、学习策略、文化意识、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五个领域的协同运作,来完成培养“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目的。因此可以说,寓素质教育于外语教学之中,是21世纪外语课程革命的又一个重要体现。


  第三,新的外语课程标准,提出了在外语教学过程中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理念;同时,为了纠正过去长期的“一考定终身”的偏向,着重提倡落实以学习档案为形式的形成性评价。最主要的是这一做法符合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这个根本的教育原则。若干年来,这一理念已经获得广大教师的认可,得到比较普遍的实施。国内若干重点大学也已经开始在高考录取中采取吸纳考生在高中时期的总体表现这一因素。这是在教学评价制度上的一个带根本性质的变革。


  第四,新课程标准实施7年来,由于各省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英语教学的重视以及新课标为广大教师带来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的转变,在师资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中小学教师的质量有了很大提高。这首先表现在教师的学历水平的变化上。以小学为例:


2000-2006年小学英语教师学历层次状况的变化

年份

本科以上

大学专科

中专及高中

高中以下

2000年

5.48%

42.00%

51.97%

0.55%

2002年

6.51%

44.99%

48.50%

0

2004年

6.19%

45.18%

48.43%

0

2006年

12.65%

56.29%

29.01%

2.05%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从这个统计中可以看出课程改革实施以来对教师队伍质量提高所起的推动作用。


  第五,新课标的落实,结束了过去长期“一纲一本”的做法,鼓励各地学者专家、出版单位按照统一的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别编写不同的教材报部审批后全国发行。这就大大落实了“百花齐放”的方针,为解放外语教育思想、发展教育科研、开拓外语教学路子、从而提高教材质量提供了条件。


  第六,随着英语课程标准的制订,教育部从2005年起又组织了一支相当强大的队伍,着手制定《学生学习效果检测与评价标准(Student Acadamic Achievement Evaluation——SAAE)》,并且已经在上海等几个大城市进行实验,取得了示范性的成果。在此同时,由教育部所属“中国教师教育学会”组织研制的《教师教学业绩评价标准(Standards For Teachers of English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STEPSS)》也在积极进行中。可以想像,这三个标准(课程标准、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标准和教师教学业绩评价标准)的齐备,将使我国的英语教学在一个有序的、全方位的标准体制下进行,大大促进英语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总之,课程改革与新课程标准的诞生与实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外语教育中的一项革命性的变革;它使外语教学真正成为以培养人为最终目标的素质教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也为广大学子能真正掌握一门可用的交际工具在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两个层面上创造了条件。这是从实质上改变外语教学“费时较多,收效较低”局面的开始。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21世纪初国务院教育部所推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颁发试行的国家《英语课程标准》以其正确的总体教育方针——素质教育、开创性的外语教育理念、完整的“一条龙”式课程设计、科学的课程目标要求以及具体可行的教学实际建议等为建国以来一场真正的外语教学革命奠定了基础。


对一些外语教学理论问题的探讨


  一场上层基础领域的革命,尤其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变革,是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实践来验证而最后得出结论的。


  课程改革以来,尤其是《标准》试行7年来,在英语教学领域内,在某些理论与实践问题上,曾展开一定的讨论,有共识,有分歧。这是十分可喜的现象。2004年,《中国教育报》曾发表过我一篇文章:《外语学科中的辩证法》(后经许多杂志转载)。我在这篇文章中就当时在外语教学理论中的一些问题陈述了自己的看法。而其中有些问题,至今仍是大家感兴趣并乐于研讨的。因此,为了明确我自己对某些问题的一贯看法,在这里联系当前外语教学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将该文所述观点简要阐述一下。


  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实践(听、说、读、写、译的训练)是第一位的,理论(语法规则、语音知识、词语用法的学习)是第二位的。理论来自实践又转而为实践服务。在教学中,要“防止和纠正以教授语音和语法等语言知识为主的做法,把教学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和兴趣上”(引自《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2001年1月18日)。这一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看法,是基于实践论的基本理念的。(可参考毛泽东《实践论》)而这一道理,早在200年前,德国学者约翰·赫尔德(Johann G· Herder)就说过:语法应当从语言本身中来学到,而不是通过语法来学语言。但要说明,我们虽反对“为语法而语法”,不赞成以语法为纲的教学路子,但从长远来说,要掌握好一门语言、提高语言质量,语法规则、文体理论、词语惯用法等语言知识是必须学习的。就基础教育而言,在高中毕业前,学生应当对英语语法的基本规则和知识有一个系统的掌握(不必求全),以便其英语水平能持续提高。


  二、素质教育与外语掌握的关系


  要切实做到“寓素质教育于外语教学之中”。这要从政策与日常教学两个层面来做到。在政策方面,《课标》已明确规定了外语教学的双重目的:人文性目的和工具性目的。“英语课程的学习,既是学生通过英语学习和实践活动逐步掌握英语知识和技能,提高语言实际运用能力的过程,又是他们磨炼意志、陶冶情操、拓展视野、丰富生活经历、开发思维能力、发展个性和提高人文素质的过程”。


  三、语言输入与语言输出


  我们希望学生能“输出”语言(说和写),必须首先给学生以大量的语言“输入”(读和听)。语言输入是语言输出的基础和来源,这在母语的习得中也是同样的。同时,根据语言获得的规律,在会听与会说、会读与会写之间,有一个语言机制转化的过程,必须在听和读到相当量的语言符号之后,才能逐步转化为说和写的能力。


  四、听说与读写(即所谓口头与书面的关系)


  考虑到英语作为分析性语言和汉语的基本词序相近(基本句子结构均为主谓宾结构)这一特点,初学时我们一般采用“听说领先,读写跟上”的做法,各有阶段重点。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处理好听说与读写之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只要在教学安排上处理得当,听说能力的提高会直接有助于读写能力的提高,反之亦然。另一方面,如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所说:阅读使人充实,论谈使人机智,写记使人精确。说明听说读写综合语言能力的发展,不仅是我们掌握一门语言工具之所需,而且是造就有人文素质、有教养的人所不可或缺的。


  五、学得(language learning)与习得(language acquisition)的关系?


  在我国,英语是外语,学习英语自然是外语学习,而不是二语学习,这是常识。因此,学得(主要是有教师、有教材的课堂教学)必然是学习英语的首要形式。但是,语言习得的理论,同样可以适用于外语学习之中。我们在课堂教学之外,应尽量充分地为学生创设语言习得的环境和机会,并鼓励学生自觉地在课堂以外利用一切机会来获得外语知识和锻炼外语技能。


  六、准确与流利的关系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口头表达。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些学生(以及许多自学者)很爱说,甚至很能说,但是错误多(主要是语法错误),语言准确性不高。对这种现象,我们的态度首先应当是积极鼓励学生大胆开口。应当看到,我们学习外语和使用外语的目的就是要进行交流。要求准确也好,要求流利也好,都是为了更好地达到交流的目的。两者在这个基点上统一起来了。对学习者来说,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准确,而是要鼓励他们大胆进行交流。至于错误,也是必须在大量语言实践中来逐步消灭的。


  七、语言与文化的关系?


  这一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在很大程度上,要想真正高水平地掌握一门外语,不融入这种语言的文化是很难做到的。


  八、母语与目的语的关系 ?


  用英语来上英语课是天经地义的事,也已经是普遍情况。老师在课堂上所用的语言是否流畅达意、是否优美动听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外语质量。但是,这绝对不排斥在英语课堂上必要时使用一些母语。在某些场合,两种语言的比较可以有助于学生对外语的掌握。此外,一定的汉语翻译练习,或以翻译来帮助检验学生对某些语法规则和词义的掌握还是可行的。


  九、任务型教学与其他教学路子的关系?


  我们在《课标》中倡导任务型教学路子,主要是因为它符合语用学的原则,符合学习语言是为了进行交际这一目的,符合语言学习必须与生活实际相结合这一原理。同时,任务型教学的内容包括语言型任务和生活型任务这两个方面,而且在课堂教学中应由语言型任务入手,逐步进入生活型任务的范畴。因此,任务型教学不是如有些人所误认为的完全脱离语言结构(主要是语法)的学习方法。任务型教学虽从交际教学路子发展而来,但是吸取了其他许多教学方法的合理有效成分,而绝不是排斥其他。另一方面,有些人只看到任务型教学法的提出是以二语学习为基础的,因此就形而上学地认为它不适用于外语教学。岂不知,在任务型教学出现后不久,就已有学者和教师开始将其理论应用在外语教学中。近几年来,在我国就有有识之士尝试在英语教学中实验任务型教学法而做出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各种外语教学期刊中,已经发表了百余篇各地中、小学一线教师总结自己在课堂中试行任务型教学的心得体会,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可供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是十分可喜的现象。


  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关系 ?


  需要说明的是:《课标》提出形成性评价的理念,并不排斥终结检测,而是要把两者结合起来,强调在学生学习的全过程(包括学期和学年考试)对其表现进行评价,亦即从发展的观点来评价学生,这是符合“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精神的。


  十一、精学与泛学的关系 ?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习惯于有“精读课”和“泛读课”。殊不知,不仅阅读能力的提高需要精泛并举,其他语言技能(听、说、写、译)的形成也需要从精和泛两个方面下功夫。


  十二、本土和外来资源的关系


  我用“资源”这个词,来包括外语教学理论、观点、教师、编者、教材等。我对这些“资源”的总的态度,就是“广泛借鉴,洋为中用;中外合作,以我为主”16个字。对于来自外邦的一些外语教学理论和观点,我们不应当狭隘地以一句“舶来品”而予以拒绝,或加以批判;同样,也不能用一句“本土货”就认为只要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是正确的。首先,我们要看这个理论,不论是洋货还是土造,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有助于解决我们学生在学习外语中的问题。英语既然是别人家的语言,人家在研究这一语言的教学理论时,自然会有他先进的见解,我们应当善于吸取,洋为中用。至于教材,我们国内的外语教学者,当然能编出很好的教材,但也不能闭关自守,拒绝与人家合作,认为只有纯粹自编才能是好教材。当然,纯粹是外邦编写的教材,不结合我国国情,一般来说,不是理想的选择。还是一句话:中外结合,以我为主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以上所述,是我多年来对我国外语教学中一些较重要的问题的一贯看法,相信对当前的讨论也应当是适用的。故借此文再简要重述一下。


当前我国基础外语教育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如前文所述,在20世纪最后的20年中,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推动我国外语教育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进入21世纪后,在素质教育理念指引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尤其是各科课程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带来了许多课程的革命性的变革,其中包括外语教育。8年来,我国基础英语教学取得了众人瞩目的发展。但是,必须看到,在我国基础英语教学领域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其中有些是理论性的,更多的则是教学实践中的,还有一些则是教育体制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


  一、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适合我国国情(汉语不是字母拼音语言、词序比较灵活、教学资源还不够丰富、外语习得环境有限、地区差别较大、班级学生较多而师资力量不足)的外语教学路子。当然,自上个世纪后期,我们引进交际教学法时起,无论在教材编写上还是课堂教学中已经开始了这一探索,而《课标》的制订,实际上是对寻找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基础英语教学体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一个比较集中的规划和尝试。必须看到,长期来,在世界范围内,从中世纪的墨守成规的语法翻译法(当时主要是学习拉丁语)到19世纪开始的对现代语言的学习方法的探讨,走过了漫长的道路。直到20世纪中期以后,才有比较长足的开展。在我国,交际教学法的普及标志着我们这一探索的开始,而新的英语课标对任务型教学法的推介,又推动了广大教师对寻找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英语教学法的探索。要在我国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国情的、能为广大教师认可的教学方法,绝不是一日之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是我们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二、当前,我们也必须看到,还有相当数量的教师,由于种种原因(对新鲜事物很冷漠、日常教学工作担子过重而无暇顾及、地方或学校领导的不重视)在自己的日常教学中仍基本上墨守成规,按自己老一套的方式方法教学。这不能不让人想起上世纪末推介交际法后几年时间普遍存在的“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对于这些老师们,还需要一个改变观念的过程。我们希望,在目前正在修订的英语课程标准经过教育部审查通过,去掉“实验” 二字而成为国家正式文件后,能由教育部组织开展一个研讨学习新课标的活动,发动广大教师阅读、了解、研究和实施新课标;同时,在实施的过程中,结合各自的教学实际,对新课标展开持续的探究,发扬它的先进之处,同时研讨它的不足,使这一国家文件,能真正起到指导全国基础英语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作用,为寻求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外语教学路子做出贡献。


  三、根据教育部近年来对全国基础英语教育状况所进行的调研结果来看,中小学英语教师数量的不足,仍是我们当前提高基础英语教学质量的一个软肋。8年来,我国中小学外语师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英语教学的普及,英语教师的缺口也日益增大。以小学为例:


2002-2006年小学英语教师缺口数比例


年份

缺口数比例

2002

9.07%

2004

13.72%

2006

26.78%


注:缺口率年均增长4.43%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培育更多的英语教师和通过教师发展规划来有计划地提高现有教师质量,是保证当前外语课程改革、实现《课标》所提出的要求的关键问题。


  四、地区差异、条件悬殊,以及起点不同等体制方面的问题,也在制约着我国基础英语教育的公平发展。在为修订课标而进行的调研活动中我们看到,在大城市,尤其是所谓重点学校,各年级学生的英语水平早已超过了课标中各个级别的教学目标要求。边远地区的小学,能维持一周2节课已属可贵,而有些大城市小学,每周竟能有5、6节英语课。一般县城中学,有4节课完成课本内容已经很难,而一些大城市高中竟能开设3、4门选修课(如报刊阅读、旅游英语等)。当然,应该看到,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随着国家教育经费投入日益增大,随着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条件的改善,这种差距是会逐步缩小的。但是,只要城乡差别还存在,教育水平的差距也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


  五、近年来,虽然中考和高考的内容和形式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行和教学路子和方法的改革而有所改革,更多地加强对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但是无论高考还是中考仍然是决定学生能否升学的“关口”。应试教育的阴魂不仅仍在徘徊,而且还顽强地存在着。说得严重一些,考试制度不改革,应试教育就必然存在,课程改革就会困难重重。当然,也应看到,社会偏见、“望子成龙”、“书中自有黄金屋”等传统观念,也是应试教育的滋生土壤。这些属于人生观、价值观等的社会现象,将会随着全民意识形态的转变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树立而逐步得到解决。


  展望未来,在我们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日益重视、改革开放的政策持续深入、科教兴国的方针更加落实以及我们国际地位不断提高而对外事务日益发展扩大的大好形势下,三十年来外语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必然会日益深化。半个世纪前周恩来总理所提出的“多语种、高质量、一条龙”的心愿必然会更完满地实现,我国国民的外语水平必然会日益提高,从而能为“和谐世界”的实现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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