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前沿

【盖兆泉】 习得的孩子还用学语法吗?

2017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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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兆泉(壮壮妈)外研社高级编辑
资深新浪博主
曾出版《做孩子最好的英语学习规划师》
(注:本文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
语法教学在少儿英语领域是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在某论坛上,我看到有个老师旗帜鲜明地反对学语法,认为习得是“唯一正确的启蒙方式”,学语法简直“蠢炸天”。虽然我也是二语习得理论的拥护者和推广者,但看到这种走向另一个极端的说法,想谈一谈我的个人思考。

作为一名中小学英语教材编辑,语法到底应该怎么教,是我一直关注和调研的问题。十几年前交际法和任务型教学法盛行的时候,有的教材采取了弱化语法教学、隐性语法教学的编写方式,可是在使用中并不受欢迎。教师们埋怨学生语法变差了,表达错误增多。教材不呈现语法框,教师只好自己总结,怨声载道,后来为了弥补,我们把语法表格编到了附录里。总而言之,折腾了一阵后,现在的教材又回归了显性的语法教学。语法框又闪亮登场了,明晃晃地高悬在每一个单元。可以说,如今的主流少儿英语教材,无论课内还是课外,都是教语法的。

那么,是否如那位老师所说,这种做法“蠢炸天”呢?在我看来,评价一种教学法好与蠢,都得放在具体的学习环境中看——“因地制宜”。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大部分课堂、大部分家庭,并不能实现习得。即使有少量习得,也严重不足。学生严重依赖教材“学得”语言,课时又少,那么,教材只好呈现最基本、最框架性的语言,用最短的篇幅呈现语言的骨架——语法。语法是语言的总结,是高效的学习方式。隐性语法教学的为难之处在于:由于学生并不能获得大输入和必要的互动,自己很难总结出语言规律,对语法规则可能注意不到、掌握不了。可以说,少儿英语教材从第一课就显性地“学”语法,是一种向现实妥协的编排方式。
我内心不喜欢这种教学方式,总觉得“学得”对于儿童而言,不是理想的方法。多年来,我都觉得自己是“被迫”编写这种教材。所以我热衷于私自实践和推广另一条“习得”路线。所谓习得,就是儿童不认为他们在学语言,他们在大量的、富有乐趣的可理解性输入与反复使用中,潜移默化地、隐性地获得了语法。儿童不知道什么是语法,在他们看来,这么说、那么说都是为了表达意义而已。比如说,我发现有孩子认为are和were根本就是两个不相关的词,不知道两者间的变化关系,但他在语境中选用哪个词都是正确的。

看原版动画片、听原版书的孩子自然学会了很高深的语法,比如,在一段时间的浸泡后,很多孩子都能说出This is the biggest … I have ever seen! 这样包含了最高级和现在完成时的句子。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一句现成的、模仿来的表达式而已。
但在欣喜、感叹之余,我也不断发现中国孩子在语法习得方面的短板。比方说,我的儿子壮壮在初学英语的头几年,分不清It’s和its。他是从听力习得的这两种说法,发音方面听起来当然是一样的,所以在写作文的时候,他把It’s一律写成its,屡教不改。还有汉语的负迁移造成的错误,比如,他在although后面总加个but。按说在壮壮的二语习得过程中,原版输入的量已经很大(他上过一年英语幼儿园,读过1000本分级读物,至小学毕业听读1000本章节书),但他作文里的时态是混乱的,在10岁准备FCE考试的时候,老师串讲各种时态,一开始他听得糊里糊涂。英语和汉语语法的不同之处,仍是他的难点。  与此同时我也观察到,有个别语言天赋极高的孩子,并没有发生类似的问题。他们作文里的语法,还有拼写和标点,几乎是完美的,没有错误。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是我一度很感兴趣的研究课题。通过观察和访谈,我认为这种孩子具有“照相式”的记忆力,能够过目不忘。另外,我认为这是“注意假说”(the noticing hypothesis) 的一个证明。注意假说是语言学家Richard Schmidt提出的一个二语习得假说。这个假说认为:学习者只有首先“注意”到了语法特征,才有可能最终学会该语法。“注意”是语法习得的重要起点。像壮壮这样的大多数孩子,听读英语时只顾关注内容,对语言形式极其不注意,所以语法和拼写、标点等差强人意。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以习得为主的孩子来说,显性的语法教学仍有必要,语法框是有意义的,它以突出呈现的形式让孩子“注意”到语言规律。如果不学语法,这些孩子的语言精确性就会有问题。只有少数语言学能(language aptitude,第二语言学习的能力倾向)和工作记忆(working memory)极高的孩子,才能仅靠习得一个途径获得完美语法。
说到这里,我想补充一下:在儿童英语启蒙的听说阶段,不需要智商,个体差别不大,几乎所有的儿童都能以差不多的速度习得语言。但到了读写阶段,就需要智商了,个体差异逐渐显露。如果启蒙较晚,7岁以后开始,“学得”的比例会多一些,更需智商。同样是10岁听语法课,我发现那些奥数好的孩子,理解和掌握复杂语法规则的速度就快很多。

在语法习得中,年龄仍然是一个关键问题。能不能理解、归纳和演绎语法规则,跟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正相关。我个人认为10岁是一个关键的点。10岁以前,大多数儿童理解不了复杂语法,越讲他们越糊涂,不如不讲。看见错误,只告诉他们正确的用法即可。如果讲,只讲最基本的语法,比如现在的小学课本只出现了三个时态。我的推荐是:对于从小习得的孩子,7岁开始跟着某个教材学一些基本语法,10岁以后,再学一些必要的复杂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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